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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守好你的摊儿,首先守住你的道!一起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带给我们的教训!

要想守好你的摊儿,首先守住你的道!一起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带给我们的教训!

  • 作者:阿宝
  • 来源:烧伤超人阿宝
  • 发布时间:2021-07-31 16:01

要想守好你的摊儿,首先守住你的道!一起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带给我们的教训!

【概要描述】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医疗媒体和自媒体,以《未找家属签字,患者术后死亡,医生被停业警告,赔了91万后家属报警追究刑责》等题目,报道了一起医患纠纷。

  • 作者:阿宝
  • 来源:烧伤超人阿宝
  • 发布时间:2021-07-3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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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医疗媒体和自媒体,以《未找家属签字,患者术后死亡,医生被停业警告,赔了91万后家属报警追究刑责》等题目,报道了一起医患纠纷。

 

这件事情,也在医疗系统内部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

 

有同行愤懑的说:“做医生好难!”

 

有同行总结教训后建议同行:“内科慢性病治疗见好就收”,“让患者求着医生手术,而非医生追着患者。”

 

在朋友圈中转发这些报道的医疗同行,不乏一些情绪化的言词,骂病人家属“白眼狼”的,说医生和患者是“农夫与蛇”关系的,比比皆是。

 

也有很多同行给我留言,让我帮那位当事的医生呼吁和维权。

 

很遗憾,在我仔细看了一下相关报道,大体捋清楚事情经过之后,我不得不说:这件事情,当事医生并不占理。

 

事情大体经过是这样子的:

 

案件发生在2020年8月,当事患者是一名据称有严重听力障碍和偏瘫的66岁老年女性。

 

这名患者既往肝硬化病史20余年,因为“呕血、黑便”到某医院急诊就诊,被诊断为“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伴出血,重度贫血,血小板减少”,经过治疗后病情缓解,未再呕血。

 

在出血已经停止的情况下,患者于次日转院到某二甲医院住院治疗。据家属称:到该院住院是经过朋友介绍,住院目的是继续观察,看是否需要做套扎治疗。

 

转入该二甲医院第4天后,该院普外科某主任医师,在无家属知情同意签字的情况下,为患者行腹腔镜脾切除术+贲门周围血管离断术。

 

手术中,腹腔镜手术又转为开腹手术。术中出现创面渗血不止,术后带管转入ICU。患者腹腔仍持续大量渗血、血压难以维持,手术当天死亡。

 

事后,患者家属拒绝调解,申请医疗鉴定。

 

2020年12月,区医学会出具医疗鉴定意见:一级甲等责任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鉴定书中指出:

 

1.患者有高血压、糖尿病、脑血管意外个人史,肝硬化并上消化道出血、食道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门静脉高压诊断明确,治疗难度大。

 

2.医方术前评估不当,对手术风险认识不足,在检查、用药、血液制品的准备应用对于患者疾病的针对性不够。

 

3.医方术前委托告知不规范,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高风险手术无家属同意签字。

 

4.患者肝硬化首次门脉高压上消化道出血,术前经外院治疗病情已缓解,医方行脾切除术+贲门周围血管离断术指征不明确。

 

5.医方采用的手术方式及止血措施不当。 

 

此事处理是:医院赔偿91万,涉事医生被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暂停执业6个月。

 

家属获得赔偿后,去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医生的“医疗事故罪”。

 

简单的说,这件事情基本经过就是:一个合并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因为肝硬化出现消化道出血。在出血已经止住,且有严重凝血功能障碍的情况下,医院在没有做好足够准备,没有充分纠正患者凝血功能的情况下,瞒着家属给患者做腹腔镜下脾脏切除和贲门周围血管离断术,结果手术不顺利,腹腔镜做不下来,又改成开腹手术,结果患者术区出现难以控制的大量出血,最终导致患者死亡。

 

这事儿,都不用普外科专家做鉴定,连我这个有点普外科基本常识的烧伤专家,都觉得医生处理有问题。

 

“脾切除术+贲门周围血管离断术”,是预防和治疗肝硬化门脉高压导致的消化道大出血的经典手术,但其手术时机和手术指征的选择,是有要求的。

 

门脉高压病人的门脉断流术,一般分急症手术和择期手术两种情况。

 

如果肝硬化病人因为门脉高压出现大出血,在其他手段无法止血的情况下,可以行急诊手术。在这种情形下进行急诊手术,患者风险很大,但不做手术风险更大。

 

但在出血已经止住的情况下,如果出于预防目的进行择期的断流手术,情况就不一样了。

 

患者出血已经停止,暂时没有生命危险,进行择期断流手术的目的,是预防患者以后再出现大出血。

 

在出血已经停止,病情并不紧急的情况下,进行门脉断流手术并不是不可以,但必须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病人的凝血情况,改善病人肝脏功能和全身情况,充分评估患者心肺等重要脏器功能并进行必要处理,对手术可能出现的大出血等各种意外做好充分预案,就手术风险对患者和家属进行充分的术前告知,等等。

 

这名患者,进入这家二家医院仅仅4天,就进行了脾切除和门脉断流术。

 

这4天时间内,是否已经很好纠正了患者的肝功能?是否已经很好的改善了患者的全身状况?尤其重要的是,是否已经充分纠正了患者的凝血功能障碍?

 

从患者术后腹腔内大量渗血并最终导致死亡来看,应该是没有。

 

是否对手术风险和难度做了充分的估计?是否做好了充分的手术预案?

 

也很值得怀疑。

 

有一个小细节:患者本来是要进行腹腔镜手术,结果手术中转为开腹手术。这也某种程度上证明了手术者对手术难度风险的估计不足。

 

这个手术并非急诊手术,而是择期手术。这种高风险的择期手术,竟然没有对患者家属进行充分告知,而是仅仅让一个重度耳聋瘫痪在床的老年患者自行签字,我真的是无话可说。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医疗鉴定意见:

 

“医方术前评估不当,对手术风险认识不足,在检查、用药、血液制品的准备应用对于患者疾病的针对性不够。”

 

“医方术前委托告知不规范,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高风险手术无家属同意签字。”

 

“患者肝硬化首次门脉高压上消化道出血,术前经外院治疗病情已缓解,医方行脾切除术+贲门周围血管离断术指征不明确。”

 

“医方采用的手术方式及止血措施不当。” 

 

字字是患者生命,句句是医者教训!

 

哪一条说的不对?哪一条冤枉了这位普外科主任?

 

一级甲等责任事故,定的不合理吗?

 

赔偿患者,处分医生,不应该吗?

 

死者家属,即没有聚众闹事,也没有围堵医院,而是坚持走合法程序,通过正常的医疗鉴定来解决问题,有什么可指责和抱怨的呢?

 

这咋就成了农夫和蛇了呢?这咋就说明了医生难做呢?这咋就成了患者忘恩负义呢?

 

我真不知道,这事儿有啥好辩解的?这事儿有啥可喊冤的?

 

琼瑶阿姨的某部小说里,有这么一段雷人的台词:

 

图片

 

那些为这位医生喊冤,嚷嚷医生难做的同行,是不是也要理直气壮的指责家属:

 

你不过失去了自己的亲娘,而医生却受了处分还被停了半年的执业资格啊!

 

医生这个行业,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咱们总得讲理吧?

 

这么多年来,为了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阿宝做了很多努力,也付出了很多代价。

 

对此,我无怨无悔。

 

但是,当责任明显不在患者和家属那边,当事情明明白白是医生做错了的时候,我们总不能强词夺理吧?

 

我不知道这位当事医生为什么这么虎,是急于开展腹腔镜业务?是对自己技术盲目自信?是水平太差对风险估计不足?是觉得熟人所托可以违反诊疗原则?

 

我只希望他能够从这件事情中,认真吸取教训。

 

黄宏的一个小品中,有这么一句台词:

 

要想守好你的摊儿,首先守住你的道!

 

图片

 

做医生,也务必要守好自己的道!

 

做医疗自媒体,同样要守好自己的道!

 

很多医疗自媒体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题目都是:《未找家属签字,患者术后死亡,医生被停业警告,赔了91万后家属报警追究刑责》诸如此类!

 

这样的报道题目,完全不能真实的反应这起医疗纠纷的实质,给读者以错误的暗示。

 

这起纠纷的核心,并不是简单的“未找家属签字”和“患者术后死亡”。

 

这起纠纷的核心,是医生在未告知家属的情况下,在没有进行充分准备的前提下,违反医疗原则给一个不应该做手术的病人做了风险极高的手术,并最终导致病人死亡!

 

这,是一起专家鉴定确认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对这件事,我们要做的是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而不是强词夺理,指责家属。

 

要想守好你的摊儿,首先守住你的道。

 

责任编辑: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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