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部门联合纠正医药行风!十大亮点来了
- 作者:秦永方
- 来源:医学界智库
- 发布时间:2023-06-07 10:16
14部门联合纠正医药行风!十大亮点来了
【概要描述】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承担“管行业必管行风”的主体责任。推进医药领域纠风工作的全链条全覆盖。
- 作者:秦永方
- 来源:医学界智库
- 发布时间:2023-06-07 10:16
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承担“管行业必管行风”的主体责任。推进医药领域纠风工作的全链条全覆盖。
第二大亮点: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工作要点》指出,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敞开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犹如医保部门发布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加上利益激励动力,发动知情者举报投诉,将会点燃“引爆”潜规则“揭秘”,如何对待医药代表,如何处理同行之间的举报投诉,对药企管理者来说“挑战”无比。对于医院管理者来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必将触动深层利益调整,如何防范“触雷”引发医院内部“核爆”,都提出了新挑战。《工作要点》特别强调,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医药行业受贿风险高行贿风险相对较低,与从前不同是“受贿行贿一起查”,不仅仅查受贿,更强调行贿也一起查。
第三大亮点:整治行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工作要点》指出,重点是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本次整治重点强调,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主要是只针对行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焦点问题,是对管理部门行业管理过程中的规制。
第五大亮点: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工作要点》提出,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2023年3月1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第6号令《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2023年4月24日,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2023年全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4月28日《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15号,以下简称《方案》)指出,主要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聚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二是聚焦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重点药品、耗材,对其基金使用情况予以监测,对其他出现异常增长的药品、耗材等,也予以重点关注。三是聚焦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重点行为。对异地就医、门诊统筹政策实施后的易发高发违法违规行为,也专门提出工作要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期“9个月”,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是“大政治”。
第八亮点: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
第九大亮点: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
第十大亮点: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从9部门到14部门组织力量的加强,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助力,必然引发医疗反腐“核爆”升级,由此被“问责”及“落马”的人数会“爆炸”增长,医院党建作用将日益加强,医药行业纠风进入新时代,赋能医药行业回归“治病救人”自然属性,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走内涵质量效益提升高质量发展之路。
附:14部门对应职责
教育部负责配合开展直属高校附属医院纠风工作;推进完善直属高校附属医院内部纠风工作体系;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大力扶持医药产业;积极引导国内医药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国产药品、医用耗材的生产供给能力;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安部负责指导地方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发生的刑事案件;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财政部负责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纠风部际工作机制正常开展所需必要经费;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务部负责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审计署负责加强对医药企业生产、销售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采购的审计监督;按程序移送行风问题线索;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资委负责配合推进所监管的国有企业所属医院和医药企业的行业纠风工作;推进完善有关医院和医药企业内部纠风工作体系;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税务总局负责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线索,组织部署开展检查;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相关稽查工作;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医保局负责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有关行为和医药费用的监督等;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对中医类医疗机构纠风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国家疾控局负责对疾控机构纠风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药监局负责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法规体系并负责监督、落实;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亦欣
免责声明:仅用学习和交流,并不用于商业用途。本网注重分享,请仅做参考。图文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在此向原作者表示感谢。除非无法确认,本网都会注明作者及来源。如有版权异义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