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搜索
img
>
>
国务院发文:核酸采样人员调配使用,不挤占正常医疗资源

国务院发文:核酸采样人员调配使用,不挤占正常医疗资源

  • 作者: 阳子
  • 来源:健康界
  • 发布时间:2022-06-14 10:41

国务院发文:核酸采样人员调配使用,不挤占正常医疗资源

【概要描述】6月13日,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如何培训核酸采样人员,防止可能出现的交叉感染,以及采样人员应该具备怎样的资质等给出了统一标准。

  • 作者: 阳子
  • 来源:健康界
  • 发布时间:2022-06-14 10:41
详情
如今,核酸检测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正更为频繁、大范围地被应用。
 

尤其是在2022年5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会议提出,进一步大城市建立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拓宽检测范围和渠道的要求之后,各大城市核酸采样点遍地开花,越来越多人加入到这项工作当中。然而,核酸采样是一项具有专业含量的工作。如果管理不当,不仅可能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还可能出现采样人员之间交叉感染。

 

6月13日,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如何培训核酸采样人员,防止可能出现的交叉感染,以及采样人员应该具备怎样的资质等给出了统一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提出,采样人员的调配使用尽量不挤占正常医疗资源,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并要求各地指导各采样点配备足够的采样人员、辅助人员或志愿者等,合理安排采样人员排班和休息。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核酸检测机构进一步做好室内质控,通过分析检测试剂的内参数据,监测采样拭子是否采集到细胞,以反映和改进采样质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核酸采样现场巡回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采样人员的调配使用尽量不挤占正常医疗资源

 

严格核酸采样人员的资质管理。《通知》提出,在现有医务人员基础上,将民营医院、零售药店、学校医务室以及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卫生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人员纳入采样人员队伍。

 

根据随《通知》下发的《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培训方案》(以下简称《培训方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负责制定培训课件和培训课程安排,组织开展核酸采样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制发的采样培训合格证书。另外,《通知》强调,采样人员的调配使用尽量不挤占正常医疗资源,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此外,要求各地指导各采样点配备足够的采样人员、辅助人员或志愿者等,合理安排采样人员排班和休息,提供相应后勤服务,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有关要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核酸采样服务。

 

 

不得通过视频培训取代实操培训

 

「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通知》要求,采样人员需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规范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核酸采样工作。具体而言,要通过制作培训视频、组织实操培训等,使采样人员熟练掌握口咽拭子、鼻咽拭子等常用采集方法,正确穿脱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落实各项感染控制措施。且不得通过视频培训取代实操培训。

 

健康界了解到,《培训方案》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口咽拭子、鼻咽拭子采集方法,个人防护,以及感染控制,以及如何考核等内容。比如,对于口咽拭子采集方法。要求被采人员采取头部微仰、口张大的姿势,露出两侧咽扁桃体。指出口咽拭子采样的关键点是将拭子越过舌根,在两侧咽扁桃体稍微用力来回擦拭至少3次,然后再在咽后壁上下擦拭至少3次。

 

对于鼻咽拭子采集方法。要求采样人员手执拭子贴鼻孔进入,沿下鼻道的底部向后缓缓深入,由于鼻道呈弧形,不可用力过猛,以免发生外伤出血。待拭子顶端到达鼻咽腔后壁时,轻轻旋转一周(如遇反射性咳嗽,应停留片刻),然后缓缓取出拭子,将拭子头浸入含2~3ml病毒保存液的管中。

 

如进行多人混采,还应当注意混合拭子的规范操作。以10合1混采为例,依照上述采集方法依次采集其余9支拭子,将完成采集的拭子放入同一采集管中,动作轻柔,避免气溶胶产生。连续采集10支拭子以后,旋紧管盖,防止溢洒。如采集管内拭子不足10支,应做好特殊标记并记录。

 

考核内容包括采样操作、个人防护和感控理论知识等。主要考核实践操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安排简单的理论考试。主要覆盖以下内容:

 

1.是否能够正确佩戴口罩,对潜在风险的了解程度。

2.是否能够正确掌握穿脱隔离衣或防护服的程序,对潜在风险的了解程度。

3.是否能够规范进行口咽和鼻腔拭子采集操作,对不规范操作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了解程度。

4.是否能够正确进行手卫生,对环境通风、清洁消毒、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等感染控制方法的了解程度。

 

 

不得安排怀孕的疫情防控人员高温作业

 

健康界注意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上一份与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相关的文件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人员防暑降温工作指南》,于2022年5月30日发布。

 

《指南》提及,高温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湿球黑球温度(WBGT)指数超过规定职业接触限值的作业。

 

注:1.本地区室外通风设计温度≥30℃的地区,表中WBGT指数相应增加1℃。
2.接触时间率: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累计时间与8小时的比率。

 

图: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随着高温季节的到来,许多疫情防控活动,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及场所消毒、核酸采样、人员管控、患者及密接人员转运、污物处理等,需要在高温环境或高温天气下进行。

 

疫情防控人员基于病源性病毒个体防护的需要,在职业活动中必须穿戴各类防护用品,不利于自身的散热和体温调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疫情处置等高强度长时间作业时,大量出汗且不能及时补充水分导致脱水、电解质紊乱等,这些情况易导致中暑的发生。

 

《指南》在谈到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时强调,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对于患有心、脑血管性疾病、慢性肾炎、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未控制的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高温作业的人员,不应安排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不得安排怀孕的疫情防控人员在35℃以上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对于身体不适宜继续从事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的疫情防控人员,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指南》在谈到科学安排作业时间时指出,应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合理安排核酸采样及疫苗接种时间。高温天气时尽量避开日光强烈、气温较高的时段工作(如11时~15时),选择早晚温度相对较低时段开展工作。加强高温工作场所、高温天气户外疫情防控人员轮换休息,降低劳动强度、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高温环境下缩短到2小时以内)

 

此外,《指南》指出要改善工作环境和加强高温作业个体防护。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设施,如防晒遮阳棚、移动式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固定式空气淋浴设备等。可根据工作需要为疫情防控人员提供防护服内可穿戴的风冷马甲、散热背心等个人防护用品。

 

 

 

 

责任编辑:亦欣

免责声明:仅用学习和交流,并不用于商业用途。图文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在此向原作者表示感谢。除非无法确认,本网都会注明作者及来源。如有版权异义请及时告知。

推荐文章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