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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续标规则来了!
- 作者:
- 来源:医药人
- 发布时间:2021-10-28 11:04
国采续标规则来了!
【概要描述】陕西明确独家中选,不高于国采最低中选价1.5倍为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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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医药人
- 发布时间:2021-10-2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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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明确独家中选,不高于国采最低中选价1.5倍为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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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选企业约定采购量为50%,再次中选的企业约定采购量为60% -
过评、原研、参比制剂不设质量分组 -
陕西上一轮中选价高于国采最低中选价1.5倍的,其价格区间以不高于国采最低中选价的1.5倍为基线,最高上限不得超过上一轮国采最高中选价 -
中选企业为1家中选 -
以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的支付标准梯度调整至中选价
近日,业内流传一份由陕西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续工作的函》,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了该省《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新中选企业约定采购量为50%,再次中选的企业约定采购量为60%
二、优先采用中选药品,医保基金预付30%,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三、不得以费用控制、品规数、药事会等影响使用,避免一刀切停用未中选药品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管理,根据临床用药实际,均衡采购、使用中选药品,避免出现“一刀切”停用未中选药品现象,满足不同患者群体临床用药需求
责任编辑: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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