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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建立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逐步建立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 作者:
  • 来源:《中国社会报》
  • 发布时间:2021-09-16 14:57

逐步建立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概要描述】全区城乡养老托育服务统筹推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全面开展,养老托育机构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3%以上,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覆盖率80%以上。

  • 作者:
  • 来源:《中国社会报》
  • 发布时间:2021-09-1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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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城乡养老托育服务统筹推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全面开展,养老托育机构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3%以上,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覆盖率80%以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日前印发《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养老托育服务三年行动目标,要求更好发挥全区各级政府作用,更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广西养老托育服务提质扩容、区域均衡布局。

 

 

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西将坚持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根本目的,大力解决一系列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矛盾问题,不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养老服务网络,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政策健全服务增加质量提高

 

 

《行动方案》指出,到2023年底,全区城乡养老托育服务将基本形成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服务供给稳步增加、服务质量显著提高、监管全面有力的格局。

 

 

在健全养老托育服务政策体系方面,加强科学规划布局,根据常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情况,谋划广西“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制定出台利用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为养老托育场所设施指南,支持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开展养老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闲置物业等开展养老托育服务,将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

 

 

在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方面,优化乡村养老设施布局,整合区域内服务资源,开展社会化管理运营,不断提升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和拓展辐射范围。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保障计划中优先保障养老托育用地需求,将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列为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或其他国土空间规划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确保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扎实推进。依托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及为社区养老托育服务提供技术支撑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中心);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托育服务机构。

 

 

此外,广西将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通过综合应用规划、用地、投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政策,切实降低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成本,推动养老托育服务提质增效,为广大中等收入家庭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基本养老托育服务。

 

 

居家机构协调医养康养结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加快养老服务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革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养老服务保障,逐步建立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完善。自治区政府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意见》等9个养老服务相关文件,在用地保障、投融资机制、医养结合、人才培养等方面出台创新举措。自治区民政、发展改革等26个相关部门相继制定出台30多个配套文件,形成相互衔接、互为支撑的政策体系。成立由民政厅牵头,发改、卫健等25个部门组成的广西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各设区市也陆续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发展。

 

 

养老服务基础不断加强。全区建成100个县级以上示范性养老院,全区养老床位从2015年的16万张增加到27.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2.5张。全区现有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1179家、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00多家,农村幸福院等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近1万处。

 

 

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5个市被纳入国家试点城市,建成90多个集养老护理、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00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医养结合,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覆盖所有设区市。建成护理型床位4.23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数的45.48%。

 

 

养老服务保障持续加强。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惠及4万多名老年人;建立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制度,惠及25万多名特困人员;建立普惠型高龄津贴制度,惠及130多万名老年人。

 

 

增强照护能力扩大服务供给

 

 

目前,广西60岁及以上人口达836.3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6.69%;80岁以上老年人口132.46万,占老年人口的15.8%,面临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率不断加深的趋势。

 

 

针对《行动方案》的要求,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西将从居家、社区、机构3个层面,对今后3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完善。

 

 

增强家庭养老照护能力。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指导柳州市、梧州市结合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主要包括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低收入家庭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

 

 

扩大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新建城镇住宅小区、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按标准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对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实施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打造一批老年人宜居社区。

 

 

拓展优化养老机构功能。强化政府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充分发挥公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3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3%以上。

 

 

责任编辑: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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