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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官方发文:落实补助、防疫津贴 增加医务人员带薪休假

湖北官方发文:落实补助、防疫津贴 增加医务人员带薪休假

  • 作者:张园园
  • 来源:县域卫生传媒
  • 发布时间:2021-11-10 10:46

湖北官方发文:落实补助、防疫津贴 增加医务人员带薪休假

【概要描述】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医务人员权益。

  • 作者:张园园
  • 来源:县域卫生传媒
  • 发布时间:2021-11-1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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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医务人员权益。

 

《意见》出台了多项保障医务人员工作、生活、后勤的措施,还明确了医务人员薪酬、编制、职称等问题。

 

 

01

落实补助、防疫津贴 这类人员纳入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意见》明确,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医务人员,及时按规定发放卫生防疫津贴。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
 
《意见》指出,将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在量化评审时根据实际予以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医务人员可纳入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意见》提到,对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中优先晋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获得市(州)级党委政府或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或记功以上奖励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晋升上一级岗位条件的,单位无岗位空缺时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聘用。

 

对县、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非正式在册并工作一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可以按规定组织专项公开招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非正式在册人员,所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按规定报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直接聘用。
 

 

02

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

 

 

《意见》指出,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在疾控机构、院前急救机构、基层卫生机构实施“一类保障、二类管理”试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以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基金后的结余,按照百分制得分比例计算核增总量。

 

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展情况,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医务人员薪酬等合理待遇。

 

 

03 
增加医务人员带薪休假

 

 

《意见》指出,医务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在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对于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不能休假的医务人员,应急任务结束后,由所在单位优先安排补休,也可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落实休假的,按政策支付应休未休工资报酬。

 

此外,《意见》明确,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医务人员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时间长短、危重程度等因素,及时为其增加带薪休假时间。增加的带薪休假不含公休和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可在两个年度内使用。

 

 

04

强化医务人员院感防护

 

 
《意见》明确,要切实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感染预防与控制,加强放射等有害物质防护工作,开展全员培训,全面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完成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要加强对防护物资的统筹调配,重点向防控一线投放使用,切实保障医务人员防护物资需求。
 

 

05

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休息条件

 

 

《意见》指出,要完善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建设,营造有利于医务人员工作的良好环境。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尽可能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单人单间的休息场所,确保其休息和隔离需要,休息和工作场所要形成闭环管理。加强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为医务人员提供基础性疾病药物、卫生用品以及干净、营养、便捷的就餐服务。

 

《意见》明确,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强度,科学测算医务人员工作负荷,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科学安排诊疗、护理班次,保障医务人员合理休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在传染病定点医院、隔离场所工作的一线医护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协调落实轮休时间,连续工作时间可适当缩短。

 

同时,要通过热线电话、网络平台和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及时采取心理援助措施,疏解医务人员心理压力。
 

 

06

完善医务人员优待和保险政策

 

 

《意见》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要深入了解医务人员家庭情况,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同时到一线工作,不安排孕期或哺乳期医务人员到一线工作。对家庭有困难的一线医务人员,要安排志愿者或专门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对其老人照护和子女教育给予更多帮助关爱。开通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

 

《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各地在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节日期间,为医务人员提供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等优待政策。

 

《意见》提到,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联合保险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医务人员建立补充保险。

 

 

 

 

责任编辑: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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