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事业全面进入法治时代
- 作者:娄宇
-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 发布时间:2024-03-14 09:47
医疗保障事业全面进入法治时代
【概要描述】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自《规划》提出“法治医保”的发展目标以来,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取得的成就令人瞩目,展望未来,医保人将继续无惧艰险,誓攀一座又一座高峰。
- 作者:娄宇
-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 发布时间:2024-03-14 09:47
发展基础是实现《规划》所列发展目标的前提,可以理解为医保事业发展的制度体系、体制机制、改革成效与社会环境。医疗保障法治出现在发展基础层面的逻辑,是通过改革检验政策措施的成效,将日渐完善的制度体系以法律的方式确定下来,并在不断完善健全的体制机制中稳健运行,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增强社会公众对医保事业发展的信心,增强持续的医保权益获得感。
《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制度提出的整体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政策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改革协同化程度明显提升。同时,《规划》还明确提出要重点建设“五个医保”。法治医保作为五大发展目标之一,获得了独立的目标定位,这在中央颁布的政策文件中尚属首次。在此目标的指引下,《规划》提出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两大任务作为法治支撑,并将增强全社会医保法治意识作为营造良好氛围,以确保医疗保障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十四五”以来“法治医保”取得的宏观成就
再次在司法层面上,实体法依据愈发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发挥积极作用。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旨在个案中适用并实施法律。虽然立法建立的结构性制度创设了权利义务关系,但是法律责任的实体性条款和程序性保障机制才是让法律真正落到实处的关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分别为13条和7条,相比起《社会保险法》仅10条的法律责任条款,内容丰富了很多,可操作性大大增强。不仅如此,《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更是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将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有效移植到了医疗保障领域,不仅明确了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的移送范围,而且还规范了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移送的程序以及建立健全了协作机制。这一程序性机制有助于加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保障了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最后在守法层面上,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呈现出了协同效应。《规划》中提出的法治医保建设目标包括全社会医保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并在“做好规划实施”部分作了具体部署,即开展多种形式的医保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医保法律政策知晓度,营造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改革的良好氛围,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十四五”以来,中央和各地医保行政部门、各大定点医药机构都加大了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的力度,尤其是将医保依法行政和依法参保及享受待遇作为普法宣传工作的重点,不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也加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将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作为与政府监管并列的基本原则,并在总则中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医保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进行舆论监督;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医保等行政部门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保人员代表等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意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要求医药机构和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规范服务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不仅如此,该条例还明确要求国家医保局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人员等信用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也明确要求医保行政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明确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并将记录失信行为的机关确定为经办机构。按照该条例的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必须依法处理。总而言之,近年来在全社会逐渐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下,医保领域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起到了“1+1>2”的效果。
“十四五”期间“法治医保”的建设展望
首先是医疗保障的整合式立法。目前的医疗保障法律制度散见于《社会保险法》《慈善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制定一部整合式立法有助于深入贯彻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有助于加快形成与医疗保障改革相衔接、有利于制度定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国家医保局研究起草的《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21年6月15日向全社会公开。2022年5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医疗保障法”被列为预备审议项目。2023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医疗保障法草案被列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项目之中。2023年9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医疗保障法列入了第二类项目,即“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加快医疗保障立法进程,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医疗保障制度成型和定型是“十四五”期间我国医保工作的重要任务,并成为继我国构建了一张覆盖14亿参保人的健康安全网之后一份最大的法治期许。
最后是司法机制的创新。司法在个案中实现公平正义,要有所为,也要有所不为。一方面,医疗保障领域的案件涉及医学、药学、护理学等专业知识,而司法机关只能依法审判,因此建立专业的仲裁机构以及设立人民陪审员制度势在必行,此举不仅能够加强医保领域审判的专业性,也能有效减轻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压力,可以考虑选择若干地区作为试点推行;另一方面,医保基金违规违法使用案件往往触及各方主体的多元利益,尤其是当掌握着优质资源的大型医疗机构出现欺诈骗保,处理这类案件必须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由此在本质上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自《规划》提出“法治医保”的发展目标以来,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取得的成就令人瞩目,展望未来,医保人将继续无惧艰险,誓攀一座又一座高峰。
原标题:法治医保:医疗保障事业全面进入法治时代
责任编辑: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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