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疗革,到受谁底益?
- 作者:
- 来源:山人三言
- 发布时间:2023-02-03 11:00
医改疗革,到受谁底益?
【概要描述】医疗,关系到的是一个人的健康,一个人鲜活的生命。对一条命,人们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吗?
- 作者:
- 来源:山人三言
- 发布时间:2023-02-03 11:00
2023年1月1日起施实的疗医改革。
大减大少了人个医账保户的里返还钱。增加两了项内容:一可是以医院诊门报销;二是庭家内部共享。
目的实是现“门医诊疗统共筹济”,旨解在决病看难看病的贵难题。
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节存一万亿,让谁得了“红眼病”?也就是说,这次医改,到底谁受益?
先不说谁受益,谁受损呢?
被减少了个人医保账户里返还钱的人,是利益受损的,这是肯定了的。
那么,这一万亿元,表面记录在职工医保卡上,钱却在财政基金专户上,国家可以统筹使用。
按道理来说,为参加医保的人,增加了抵抗风险能力,是一件大好事!如果这一万亿全部拿出住院,然后按75%报销,统筹账户要配套支出三万亿。
现在个人账户节存了,统筹账户也节存了,大好事啊,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不高兴,反对的声音一声高过一声呢?
显然,从实际来说,个人医保账户里返还的钱少了,是增加了参保人员的麻烦,同时增加了负担。详细的论述,上篇文章有讲到,大家可以翻看一下。
同时,这也让大家对公务员和企业退休人员不一视同仁的不公平,表示了不满。这一点,今天的微头条有说,不再详细说了。
今天从另外一个方面谈谈我的看法,这次医改到底谁受益?
一件事,有受损的必然就有受益的,这是一个零和游戏,毕竟医保的钱不会凭空增加也不会凭空消失。
这里涉及了三方:管理部门、医院和参保人员。至于公务人员是被动的享受了福利,这又是一个话题,不在这里说了。
首先我们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一,医院是受益的一方。
这次从个人账户把钱拿出来,设置门诊统筹,一些人平常在药店买药,现在必须变到医院看病拿药。医院是受益方。
其次,二是政府财政减轻了负担,也是受益方。
我们不说全民免费医疗了,在这样的医改面前,那就是一个笑话。
医保改革,按正常的逻辑,理应由政府财政出钱支持进行,提高政府医疗卫生预算开支,解决门诊报销问题,增加民众社会福利。
但是,现在反过来了,掏老百姓的腰包来进行医改。不禁让人问一句:这样的医改,意义在哪里?
三年抗疫,政府的医疗卫生开支捉襟见肘了,通俗的说就是政府没钱了。
那么,没钱了可以暂缓进行医改嘛,为什么偏偏要去盯向了老百姓的钱呢?
这不禁又让人想到了房地产支柱产业,还是盯着老百姓那点钱!
我们一直都在讲,医疗改革的初衷是解决百姓的看病就医难,为百姓谋福利,让百姓过幸福的生活。但是,实际呢?似乎恰恰相反!
前边说了,这次医改,医院是受益方。正常来说,医改的关健是现行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就是对医疗体系进行改革。
其改革的结果反过来了,对准了参保人员,岂非是咄咄怪事?!
多年前的医改,是将医院从公益性质变为市场化。也就是说,医院实行自负盈亏,要大力创收,靠挣钱来维持运行。结果如何?
这么多年来的结果是有目共睹的,各种创收名目下,乱收费乱涨价愈演愈烈,百姓看病难、用药贵,且因病破产致贫的问题越发严重。
现在关于医疗,有三个社会现象:
1.一个家庭因为一场病,一夜回到解放前,绝不是瞎话。
2.因为医院把钱放在第一位,似乎忘记了医院的宗旨是“救死扶伤”,而导致病人没钱被拒之门外的事,屡见不鲜!
3.绝大部分放弃治疗而离世的人,基本都是一个原因:没钱了!
医疗、教育和房子这新的三座大山中,老百姓最头痛也最无奈的就是医疗。房子可以不买,教育可以降低要求,但是医疗连跟大夫砍砍价都不敢!
医疗,关系到的是一个人的健康,一个人鲜活的生命。对一条命,人们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吗?
说他值钱,他就无价。有钱人,花多少钱也要救回自己的命,钱就是纸。说他不值钱,他就一文不值。没钱了,抬回家等着办理后事吧。
以前次医改造成的这种让人无奈、心酸、悲伤的现状,百姓无不盼着进行一下医改,往好了改,改掉这些弊端,改掉一些恶习。不过份吧?
但是呢,让百姓失望了,不,甚至可以说愤怒了:这次医改,刀却是砍向了老百姓!这是一个什么道理!
减少了医保个人帐户的钱,把所有人都赶到医院去,医院大量增加了可以宰割的群体,为某些利益集团任意宰割百姓提供更大的平台吗?
必然的,医院乱收费乱开药的问题会进一步加剧。老百姓将付出比以往更大的看病成本。
难道说,这是一场交易?
不得不再次说的是:这次医改,受负面影响最大的是老年人!
老年人大部分都有慢性病基础病,以往,很多人用医保卡里的钱在药店买药,维持每天用药,十分方便。
以后,必须去医院掛号排队捡查。老人行动不便还要家人陪伴去医院拥挤,医生对老人也是各种检查结果出来了才敢开药。这样的场景,会多费时间多花钱,对老人也是一种折磨……
等等的弊端,是越改越糟糕。
这次疫情,已经把最大的不友好给了老年人。我们的医改啊,又给了老年人狠狠的一刀!直捅心窝子!
老年人群,曾经艰苦奋斗建设国家,现在国家繁荣富强了,应该逐年提高他们的待遇,而不能用降低待遇的办法去伤害他们。
还是说,他们就该做出牺牲?
最后再多说一句:政策是不是要有延续性,不能越改越乱,越改越糟?
当初推行医疗保险时,已经制订了医疗保险的缴费办法,同时也承诺了保险兑现的办法。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协议,受法律保护。按工资基数上缴和多缴多得的原则,这是定好了的。
管理者能随意改变,想怎么改怎么改,不需要听听当事人的意见,不需要开听证会的吗?
一个诚信稳定的社会,必然具有契约精神。行事不能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同时又作出违法行政行为。医改必须在国家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进行,权不得大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