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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事业职工的养老筹资路径研究

我国企事业职工的养老筹资路径研究

  • 作者:狄文淑 刘方涛等
  • 来源:中国保险学会
  • 发布时间:2022-11-25 12:10

我国企事业职工的养老筹资路径研究

【概要描述】明确养老目标信息是养老筹资规划的基础,在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年龄、收入情况、现有养老保障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养老目标信息,包括计划退休年龄、预期寿命、预计养老总费用等。

  • 作者:狄文淑 刘方涛等
  • 来源:中国保险学会
  • 发布时间:2022-11-25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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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有2.01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4.2%,标志着我国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老龄化带来一系列的经济社会影响。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即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养老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本文分析当前我国企事业职工养老保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企事业职工养老筹资规划的必要性,依托长寿时代筹资理论,构建企事业职工养老筹资规划框架,分析养老个人筹资空间和产品端供给,并通过保险公司参与职工养老筹资的实践案例,探索保险公司拓展商业养老保险经营方式的新思路。

 

一、我国企事业职工养老保障情况

 

(一)我国企事业职工养老保障体系

在“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框架下,我国企事业职工养老保障体系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三个支柱构成。

 

第一支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现收现付制。截至2021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81亿人,积累基金5.26万亿元。

 

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截至2021年末,我国有11.75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在我国庞大的企业总量中占很小的比例;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2875万人,占中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5.98%,占全国总人口的2.04%。从发展速度看,2015—2021年,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复合增长率仅为7.66%,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复合增长率为3.67%。职业年金主要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至2019年5月底,加入职业年金人数2970万人,覆盖率已达82%,符合职业年金参与条件的职工总人数较少。

 

企事业职工养老第三支柱实际上可以将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养老目标基金等养老金融产品计算在内,但准确的年度数据难以查询。如果以个人税收递延养老险累计保费规模计算,其在职工养老保障资金总规模中的占比可忽略不计。

 

从资金结构上看(见图1),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三支柱”发展不平衡,呈现第一支柱独大、第二支柱发展缓慢且覆盖面窄、第三支柱明显不足的特征。未来,随着老龄化加深,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工人数比例上升,而养老金缴费人数的占比持续缩小,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面临不可持续的压力。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球经济放缓,我国经济步入转型阶段,企业(职业)年金扩面的制约因素增加,在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加入企业年金的企业量短期内难以进一步突破,职工养老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的发展受阻。此外,职工养老第三支柱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形成规模尚需时日。

 

 

(二)职工养老面临的问题

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大

截至2020年底,我国各省份均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但由于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年龄结构等存在差异,各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从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来看(见图2),仅广东、北京、湖南、新疆、云南、西藏当期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高于基金支出。未来在劳动人口减少、退休人口增加的影响下,加之人口预期寿命增加、领取时间增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基金运行面临较大挑战。

 

 

2. 养老金累计结余不乐观

201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显示,以目前企业缴费率(多为18%)为假设前提,我国基本养老金结余将在2031年达到顶峰、于2040年耗尽;如果考虑为企业减轻缴费负担,按照16%的企业缴费率,则我国基本养老金结余将于2027年达到顶峰、于2035年耗尽。

3. 养老金替代率持续降低

养老金替代率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的基本指标。参考薛惠元(2020)等学者的研究,基本养老金平均替代率通常以“某年度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除以“同一年度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获得。纵观我国1997—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发展趋势,已经由1997年的77%下降至2021年的40.2%(见图3)。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测算,如果退休后养老金替代率低于50%,则较退休前生活水平将大幅下降。替代率下降意味着职工退休前后的生活水平将会产生较大落差,如果要保持生活质量,亟须个人拓展养老收入来源。

 

 

我国养老金替代率的区域差异显著。由于区域经济结构、消费和收入水平差异、中央补贴额度等因素的差异,部分经济发展水平高的省份,其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反而更低。以2020年各省份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情况为例,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重庆、四川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均低于40%。因此,这些地区的企事业职工,特别是中高收入的职工未来的养老风险更大,更需要通过多元渠道筹资以提升未来养老保障。

4. 在职职工赡养负担加重

当前国民预期寿命达77.3岁,老龄化社会人类预期寿命延长,而更长的生存时间需要与生命等长的费用支出。数据显示(见图5),从2011年我国在职职工的制度赡养比不断走低,2020年已下降至2.57,即每2.57个在职职工抚养1个离退休人员。未来老龄化程度加深,企事业员工个人风险和负担将持续加重,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提升。

 

 

二、企事业职工养老筹资规划的必要性及面临的问题

 

(一)养老筹资规划的必要性

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龄人口抚养比上升,第一支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平衡的压力将越来越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不容乐观,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下降。如果广大职工群体仅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未来养老金来源,退休生活的品质将难以保证,因此需要大力发展补充养老金,为老年生活积累资金。

 

相比发达国家和私人养老金市场发展较好的国家,我国退休人员的收入主要依靠基本养老保险,私人养老金规模占比较低。一个国家要想积累较为充足的养老资产,让国民获得较为充足的养老保障,仅依靠政府财政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要激活私人部门的力量。从发达国家养老金市场发展来看,发展私人养老金也是每个国家的最终发展方向(刘方涛 等,2021)。

 

老龄化已成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的基本国情,未来职工养老保障仅依靠国家基本养老金会给个人带来一定的保障风险。我国倡导健全多层次、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国家第一支柱之外,积极发展养老第二、第三支柱的私人养老金是必然选择。

 

(二)养老筹资规划的特点

养老筹资指为了实现特定的养老生活目标进行的资金规划。与其他筹资规划相比,养老筹资规划主要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灵活调整性等特点。第一,养老规划目标是远期的且不具体,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不清晰;第二,人的寿命难以预测,个人对自身未来养老年限和遇到的各种生活境况难以确定,导致难以预估养老所需资金量;第三,养老规划跨越时间长,期间不确定性因素多,如通胀、利率等,在内部因素(如个人收入变化、其他筹资计划等)和外部环境(如政策引导、投资市场变动等)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个人需要对自身的个人养老金筹资规划进行相应的评估,因此个人养老筹资规划需要动态调整和持续改进。

 

(三)养老筹资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1.养老规划完善度不足

2022年2月,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养老财富储备调查报告(2021)》显示,被调查人群中,不管哪个年龄段的受访人群,均有50%左右的受访者具有退休规划的意识,但还未具体规划,表明养老规划完善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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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退休生活完全依赖退休金

 

《中国养老财富储备调查报告(2021)》的数据显示,约83%的受访者选择了基本养老保险作为退休后收入的主要来源,这表明我国居民对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的预期和依赖度较高,很多企事业职工认为自己有社保,没必要进行养老规划。但未来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下滑趋势不可避免,仅依赖基本养老金收入作为退休生活的收入来源风险很大。

 

3. 财务规划专业知识不足

 

清华大学2020年发布的《国人养老准备报告》显示,当问及“进行养老财务准备面临的主要问题或困难”时,排在前两位的分别是“专业知识不足”和“市场上产品太多不知如何选择”,说明人们对于养老财务规划还缺乏系统、专业的知识。养老筹资并非简单的存钱,筹资过程中需要运用多种不同的金融产品,且养老筹资从筹备到退休使用至少有二十年的时间,跨越较长周期的资金筹划,专业的财务规划知识必不可少。

三、企事业职工养老筹资路径

(一)长寿时代筹资理论

长寿时代人们带病生存,退休后用于治疗疾病和维护健康状态的费用,以及临终前的护理费用将大幅拉升老年生活的支出,导致收支缺口不断扩大,个人需要寻找更有效率的筹资模式应对长寿带来的风险。生命周期假说理论认为,理性的消费者要估算一生总收入,并根据其预期寿命合理安排不同生命阶段用于消费和储蓄的比例,以最大化一生的效用。为此,应运用复利原理和杠杆原理,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拓展筹资概念的理论思想框架(陈东升,2022)。理想情况下,劳动者在成年后开始工作,获得工作收入,并通过工作收入积累财富进而获得财产性收入(如理财收益、基金收益、房产投资收益等),一般而言,总收入在退休前十年内达到高峰。但在退休后,大多数人的收入随着工作收入的下降而大幅减少。如果进行退休前的筹资安排,通过长期投资产生的复利效应,可实现资金的增值及跨周期分配,从而可避免退休后收入的断崖式下降,保障老年生活期间获得稳定长期的收入(时间维度);同时借助健康保险分散风险,降低退休后的疾病护理费用支出(空间维度)。因此,统筹运用筹资理论,可积极应对退休后的养老收支缺口。

 

(二)养老筹资规划框架

养老筹资规划的过程并非只针对退休阶段,养老筹资是全生命周期财富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基于对全生命周期的收入支出理论以及筹资理论的理解,养老筹资需要在企事业职工年轻时开始着手,并在筹资过程中运用不同的金融产品,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产品配置。

 

明确养老目标信息是养老筹资规划的基础,在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年龄、收入情况、现有养老保障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养老目标信息,包括计划退休年龄、预期寿命、预计养老总费用等。基于此,首先,构建个人今后的收入及支出模拟方案,收入方面计算基本养老金、企业(职业)年金收入、个人存款及其他养老收入,支出方面计算退休生活的吃穿住用行游乐等基本支出、保健及医疗费用支出,衡量收支之间的缺口,综合考虑是否对个人养老目标进行适当的调整。其次,明确收入支出缺口后,为达到预定的养老目标,选择资产配置策略、产品策略。最后,选择专业机构,对不同的策略进行比较分析并选择最终方案。由于养老规划的长期性,需根据市场情况和个人状况的变化,以特定的时间间隔或者预先设定的情景定期进行持续的监控和评估。

 

养老筹资规划贯穿企事业职工工作之后的大部分时间,越早开始越具备主动权。资金可以通过长期的复利效应不断积累,为未来的退休支出提供资金保障。

 

(三)个人养老第三支柱——养老筹资个人空间

养老筹资需要体系化的分析,企事业职工的养老筹资可从“三支柱”分别入手。我国职工养老第一支柱为国家强制企业代扣代缴,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由企业主导建立,大部分企业采用自愿加入原则,由此可见,在养老第一、第二支柱筹资方面职工个人不具主导权,职工可主导的筹资空间集中在个人养老第三支柱。

 

在实践中,国内学者及从业人员对个人养老第三支柱的理解可以分为 “狭义”和“广义”两类。“狭义”的理解将第三支柱与享受税收优惠的商业养老产品直接对等起来,认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是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财税激励支持、引导全体经济活动人口建立的,以个人养老为目的,个人自愿参加并主导的积累型养老金制度(董克用,2019)。“广义”观点则认为所有由个人出资购买的,用于支持退休之后养老资金需求,具有保障功能的产品均属于第三支柱产品(刘方涛 等,2021)。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在制度层面向养老“三支柱”结构均衡发展迈进了关键一步,个人养老金相关配套政策正在加速落地。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可以丰富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帮助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为广大职工的养老筹资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同时也说明进行个人养老筹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四)养老第三支柱金融产品

个人养老第三支柱筹资可用的投资金融工具很多,如投资房产、购买股票等,从某些方面讲这些金融产品都能为养老投资服务,但与养老资金需求有更密切关系的金融产品是第三支柱金融产品。目前我国个人养老第三支柱金融产品主要为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养老目标基金三大类产品。

1. 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指由被保险人自费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后,从一定的年龄开始可以领取养老金的保险。商业养老保险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目前商业养老保险主要有个人税延养老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商业养老保险。

(1)个人税延养老保险。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它实质上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201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及证监会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标志着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试点范围为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经过4年试点,个人税延养老保险实际市场整体情况低于政策预期,同时也显现出政策优惠力度低、税收抵扣操作不便捷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投保意愿,表明政策亟待进一步完善。

(2)专属商业养老保险。2021年,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6月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2022年3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至全国范围,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产品交费期灵活,选择月交、年交、趸交均可,投保人经济紧张期间可暂停交纳,养老险账户不会失效;消费者达到60周岁及以上才开始领取养老金,且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退保要求较为严格,明确长期持有。

2. 养老理财产品

2021年9月,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选择“四地四家机构”进行试点:工银理财在武汉和成都、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在深圳、光大理财在青岛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期限1年。2022年2月,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北京、沈阳等10地,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机构扩大至10家理财公司。试点养老理财产品具有产品期限大多为5年、封闭式运作的特点,在丰富商业养老金融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等方面发挥作用。

3. 养老目标基金

养老目标基金是一种创新型的公募基金,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养老目标基金主要有目标日期基金和目标风险基金。自2018年首批养老目标基金成立以来,养老目标基金规模一路稳步扩大。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4月20日,全市场养老目标基金共有190只,基金规模达1181亿元。

 

四、保险公司参与职工养老筹资的案例

 

(一)商业养老保险在职工养老筹资中的优势分析

1. 强制储蓄、复利增值,可实现跨生命周期的资金安排

根据生命周期假说理论,将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分收入进行强制储蓄,牺牲当下的流动性,通过长期复利投资可获得更高的回报,为劳动力丧失期间提供收入补偿。长期和终身型商业养老保险的产品设计完美地契合了这一理论。保险公司通过多品种投资、多策略平台进行长期投资获得长期稳健收益,确保商业养老保险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年金,从而实现跨生命周期的资金安排。

2. 具有确定性收益和领取时间,为养老提供长期、稳定的现金流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显示,城镇居民家庭总资产中,家庭资产以实物资产为主,住房占比近七成,表明我国城镇居民的资产流动性较差。养老需要流动性好的金融资产,在需要资金时能快速变现,同时由于养老的长期性,必然要求养老投资能够提供长期的、稳定的现金流。相对其他金融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在此方面更有优势。绝大部分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将确定性的保底利率作为保证条款写入保险合同,养老年金的领取时间、领取期限、领取金额均在合同中明确列出,商业养老保险能为消费者提供覆盖多年退休生活乃至终身的稳定现金流。

3. 长期投资性,可规避再投资风险

步入老年阶段后,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差,如果养老资金是中短期投资,则将面临再投资风险,而退休生活一旦发生重大投资风险波动将对生活产生很大影响。与其他养老金融产品相比,商业养老保险仅需一次决策,避免了进行多次投资决策的烦琐工作。

4. “保险产品+服务”,提前锁定服务资源

近年来,养老金融发展的一大趋势是养老产业链的加速延伸,“养老金融+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解决的是养老的两个核心问题——养老资金和养老服务。保险公司借助资产负债端的联动、产品设计的优势,探索养老服务模式,加速养老产业布局,持续深化“保险+医养”联动,打造“保险产品+医养”的服务闭环。在资产端,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特点,与需要长期投资的养老产业具有天然的结合点;在负债端,通过养老服务可实现产品差异化和产品创新。

 

党的十九大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国家战略,未来养老需求将会持续快速提升,优质养老服务资源或将面临紧缺。“养老保险产品+服务”的设计,通过保险产品为客户提供稳定的养老收入,连接的服务为客户提前锁定养老服务资源。以“保险+养老社区”为例,泰康、平安、太平等多家保险公司通过购买土地新建或通过租赁收购等方式改建养老社区,客户通过购买保险产品可获得养老社区的优先入住权。

 

近年来,财务补偿与服务补偿相结合已成为众多保险机构重点关注的方向,越来越多的保险机构将“医养康宁”等服务嵌入保险产品,对保险产品和服务进行融合创新,多元探索养老服务模式。市场上现有的“保险+服务”主要有以下两种融合模式。

 

“保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我国现行“9073养老模式”,大部分人将来要居家社区养老。面对如此大规模的市场,目前已有保险公司推出“保单+上门居家服务”的组合产品,也有“买保险产品送上门居家服务”的产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涉及老年人的食、住、行、医疗、康、养、文化娱乐等多个方面,保险公司通过自建或合建养老服务护理机构的方式,满足居家社区养老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例如,对于高龄客户人群,保险公司可提供陪诊、“绿通”、家庭医生等服务;对于行动不便不能去医院的老年人,保险公司可提供家庭医生、送药上门等服务。

 

“保险+养老社区”模式。2012年,泰康保险集团推出保险产品与医养实体相结合的终生养老计划,以年金保险加养老社区入住确认函的形式,将保险产品和实体服务连接,解决人们退休后的养老资金和服务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养老方案。近年来,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太平、新华养老、大家等多家保险公司打造养老社区服务模式。在照护方面上,险企多借鉴CCRC社区模式,具体服务和定位方面则各有侧重。

 

“保险产品+服务”的设计,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稳定、长期、安全的养老资金流,也为消费者今后要面对的医养康护养老服务资源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二)保险公司参与职工养老筹资的案例

在国家推进个人养老第三支柱发展的政策东风下,主做团体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先期已经与企业有保险、年金业务合作,以此为合作基础,推广职工群体的个人养老金业务,对接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为公司发展开拓新的增长空间。

1. 第二、第三支柱并举,助力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障建设

在“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下,保险公司为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企业(职业)年金、职工个人养老第三支柱产品及服务。保险公司可以整合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等业务,打通养老第二、第三支柱,推动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协同发展。

 

案例:2018年,A保险公司作为某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弹性福利保险供应商之一,为该银行职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2020年,该银行招标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机构,A保险公司中标。该银行原有企业年金存在的问题是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比例差别化不明显,未能与职工业绩贡献等挂钩,没有发挥出对关键岗位、核心人才的激励作用。经A保险公司改进后,企业交费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比例根据职工业绩贡献进行差异化调整;对于核心人才给予交费比例提升奖励,职工可以选择多样化领取方式。2021年,A保险公司通过分析广州地区金融行业薪资数据发现,该银行广州分行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36%,即使加上第二支柱企业年金,整体养老金替代率仅接近50%。经进一步了解,该分行大部分员工还未配置个人养老金,部分员工购买过子女教育金理财产品。A保险公司通过线上服务形式,为该银行职工开展医养“三支柱”保障主题相关的培训,并在该银行企业员工福利平台上线两款养老年金产品,可供职工及其家属选择,以满足其更高的养老保障需求。由于近三年公对公合作中,A保险公司为该银行搭建了员工福利平台,提供第二支柱年金及补充保险,在该银行有着广泛的公信力,此次职工个人养老金主题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2. 推广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加强市场教育,拓展业务空间

2022年,银保监会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至全国范围,同时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领取年龄、积累期、领取期年限以及退保规则等方面有限制性要求,其设计强化了产品长期属性。此外,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设置的投保起点低、交费方式灵活、有保底收益,突出普惠性,保险公司在开展公对公业务过程中,结合养老“三支柱”理念,可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先导方案,优先向企业客户及其职工推广,引导广大职工树立个人养老责任的观念,加强市场教育。

 

案例:2021年,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期间,B保险公司在试点城市当地监管部门的指导下,重点对当地某大型制造企业进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推广,B保险公司通过该企业官方App、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进行产品宣传,以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升该企业职工的触达率和转化率。在保险公司现场服务过程中,使用退休养老保险计算器等工具给企业职工演示退休后每月可领取的基本养老金金额,并与职工期望养老金替代率进行比对,向职工展示差距。以该企业某30岁男性职工为例,基于月度税前工资,计算其退休养老金月度目标缺口,可以通过投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弥补部分缺口,在基本养老金保障基础上增加了一份个人养老责任保障。除单独投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以外,B保险公司还为职工提供保险综合方案:对其中存在健康保障需求的客户,与公司重疾险相结合,形成“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重疾保障+绿通服务”综合保障计划,不仅拓展了业务空间,并与既有业务打通,为职工群体个人养老提供更完善的产品和服务。

3. 满足职工个性化养老需求,提供保险产品及服务综合方案

2021年10月,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指出创新发展各类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丰富优质人身保险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保险保障需求。目前保险公司存在产品同质化现象,此次指导意见对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保险公司应寻求产品及服务创新的突破,满足民众多层次的需求,挖掘新的增长空间。

 

案例:某一线城市三甲医院医生现年39岁,目前着手进行养老规划。该医生现有养老保障情况为:基本养老保险(累计交费8.5年)和单位提供的职业年金(交存26个月)。该医生年收入40万元左右,家庭现有五年期银行理财产品20万元,其他短期理财产品10余万元,股票基金等15万元。该医生计划65岁退休,未来希望在养老机构颐养天年,对退休后的生活品质有较高要求。通过初步估算,要达到其目标,至少需要养老筹资总金额750万元,预计养老金缺口接近350万元。为达成既定养老目标,通过多方产品比较后,该医生决定配置养老目标基金和可对接养老社区的商业养老保险年金产品。经规划后,其养老筹资方案满足其养老目标需求,锁定了未来养老服务机构。

 

职工养老筹资的落脚点是个人养老第三支柱筹资,保险投资作为个人养老筹资方式之一,不仅为职工未来养老提供稳定的现金流保障,更重要的是发挥个人养老筹集资金“压舱石”作用。保险公司参与职工养老筹资,通过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发挥年金保险与养老服务结合的优势,协同公司其他养老生态资源,形成从支付到服务的全方位对接。在养老产品及服务创新过程中,保险公司以民众需求为创新导向,整合养老产业链,实现经营差异化,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责任编辑: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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