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药/仿制药如何定价:一文读懂主要国家地区药价管理模式
- 作者:史录文
- 来源:健康国策2050
- 发布时间:2022-05-17 11:20
专利药/仿制药如何定价:一文读懂主要国家地区药价管理模式
【概要描述】在管理机构方面,多数国家分别由两个不同的部门或者组织负责执行。
- 作者:史录文
- 来源:健康国策2050
- 发布时间:2022-05-17 11:20
在管理机构方面,多数国家分别由两个不同的部门或者组织负责执行,如德国、法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德国由G-BA决定药品收录,由疾病基金会组成的联邦协会决定药品支付价格;法国由UNCAM决定药品支付率,由CEPS决定药品价格;澳大利亚由PBAC决定药品收录,由PBPA核定药品价格;韩国由HIRA决定药品收录,由NHIC核定药品价格。一些国家仅由一个部门执行管理,或者相关部门仅对部分药品进行管理。中国台湾地区“健保局”负责管理药品的收录及定价;英国由卫生部决定药品收录,而药品价格在PPRS下由厂商自由定价;加拿大由PMPRB决定专利药品价格,各省自行管理仿制药品价格;美国以私人保险计划为主,私人保险公司决定药品收录,生产厂商自由定价。各国管理部门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国家和地区药品价格管理机构
药品支付价格定价方法
在药品定价方面,各个国家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对药品价格进行管理。
01
自由定价
9个国家中,仅美国允许生产企业对所有药品自由定价;德国和英国对专利药品允许自由定价。
02
直接价格管制
中国台湾地区和日本均由政府药品管理部门依据《药品价格基准表》确定支付价格,法国和韩国均由政府与生产企业或者行业协会谈判确定药品价格。
03
国际比较定价
大多数国家在决定或者调整药品价格时均会比较其他国家或地区相同产品的价格。法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澳大利亚、加拿大和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均采用国际比较定价。在比较时,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通常以德国为参比国家。中国台湾地区和加拿大参考国际中位价格,法国、日本和韩国参考国际平均价格。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主要国家和地区参比国家情况
04
内部参考定价
政府或者保险公司针对相同或者类似产品,或同一组别的药品制定一个价格作为参考价格,用以确定该同一组别药品中能够支付的上限价格,超过的部分由患者或者私人保险自付。在该制度下,生产厂家虽然可以自由定价,但由于是完全自由的市场竞争,过高的价格会导致市场占有率降低,所以生产厂商通常以参考价格为基准来制定较低的药品价格。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均实施内部参考定价,并且主要规范仿制药品价格。
05
成本加成法
日本和澳大利亚有依据药品成本定价的传统。在日本,如果新药没有相似品可以比较时,多依据药品生产成本、研发、销售及流通等费用定价。
部分国家还采用量价加权平均法、规格换算法、价格比例法等决定药品价格。主要国家和地区具体制定药品价格情况如表3。
表3 主要国家和地区药品价格定价方法
责任编辑: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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