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搜索
img
>
>
身在局中的药企,能否趟过集采这条河?

身在局中的药企,能否趟过集采这条河?

  • 作者:思齐专栏
  • 来源:思齐俱乐部
  • 发布时间:2021-12-06 15:13

身在局中的药企,能否趟过集采这条河?

【概要描述】集采是条河,市场在彼岸。

  • 作者:思齐专栏
  • 来源:思齐俱乐部
  • 发布时间:2021-12-06 15:13
详情

集采是条河,市场在彼岸。

 

从2018年11月15日“4+7”试点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发布,到2021年11月30日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正式公布,历经3年时间,6批次药品国家集采,涉及218个品种+6类胰岛素,市场规模达2000多亿,对中国医药市场的影响从“山雨欲来风满楼”,到“排山倒海势莫挡” 。国家集采,已成为医药人不得不直面的现实。

 

从“4+7”试点集采结果公布,最高降幅达96%,市场哀鸿遍野,到胰岛素专项集采拟中选结果公示,最高降幅70%,中选企业的公众号发“喜报”,股价上扬。不难看出,在这三年中,国家集采的政策和规则、企业的参与程度和应对策略都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国家集采政策和规则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延长协议周期

 

在《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周期”一项中规定:本次集中采购以结果执行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记得当时很多同行有顾虑,如果降价中选,需要增加投入、扩大产能,而协议期只有一年,如果第二年市场竞争发生变化,不能延续中选,那之前的投入岂不打了水漂。

 

而后的集采文件中,采购周期变化为: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1 家或 2 家的,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1 年;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3 家的,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2 年;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4 家及以上的,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3 年。

 

本次胰岛素集中采购周期为 2 年。

 

采购周期的逐步变化还是给某些企业吃了颗定心丸。

 

2. 合理确定采购量

 

2021年8月20日,《关于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违规名单的公告》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共和国医药长子”集采断供事件引发了各界的思考,断供对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和企业的声誉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而此次胰岛素专项集采拟中选结果公布当日,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招采处董朝晖处长在《新闻直播间》节目中强调了保障供应的措施:

 

首先:中选企业的协议采购量为中选企业产能的50%,从而确保企业产能充足。

 

其次:采用多家中选的方式,医疗机构可以选择多家企业供应,提高总体供应能力,后期会对中选产品准备情况,以及中选产品对医院订单的响应能力和配送时间进行监控。如果发现有企业前期准备不足,或者其产品不能按时足量供应,那么就可以启动在当地备选企业的替换程序。

 

 

 

 

本次招采文件中还首次提出了协议采购量的三步确认法:“获得基础量”、“调出分配量”和“获得分配量”的具体比例和步骤,参与投标的企业和使用相关产品的医疗机构都需要了解这一规则。

 

以上措施将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集采品种断供的发生,对中选企业也是种保护,不能无畏地“打肿脸充胖子了”。

 

3. 尊重临床需求

 

不得不说,完成集采的任务量成为医院管理者和临床医生的“政治任务”,因此很多医院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如将非中选品种“踢”出医院用药目录,或在系统中限定未完成集采任务量前只能处方中选品种等。而此次胰岛素专项集采特别强调需要尊重临床的选择,维护临床使用的习惯。

 

“同采购组内,医药机构自主选择调出分配量”,“采用多家中选的方式,医疗机构可以选择多家企业供应”也赋予了医院和医生更多的选择权。期待这一举措落地实施,从而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治疗需求。

 

4. 完善中选规则

 

此次胰岛素专项集采文件中“入围产品申报价≤同采购组最低申报价 1.3 倍的,获得拟中选资格”或“申报价降幅≥40%(以对应采购组最高有效申报价为基数进行计算)”的,获得拟中选资格。

 

而上一轮集采的中选规则是:“单位可比价”≤同品种最低“单位可比价”的 1.8 倍,或“单位申报价”降幅≥50%(以《采购品种目录》对应规格最高有效申报价为基数进行计算)。

 

从此次胰岛素专项集采中选结果可见,无论是最高降幅,还是平均降幅,相比以往都温和了一些。或许此次规则的变化受到胰岛素这一品类本身的特殊性的因素影响,后续集采的规则如何变化还要拭目以待。

 

基于以上规则的细化和完善,企业,特别是外企对于国家集采的参与程度和中选率也越来越高了。从“4+7”时只有3个原研品种中选,到第五批集采11家外企参与、11个品种中选,再到此次胰岛素专项集采4家外企积极应战、17个品种中选,不难看出外资企业心态的变化。

 

被动也好,主动也罢,国家促进仿制药替代,推动“专利悬崖”实现的长远目标是不争的事实。

 

2021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中指出:到202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00个以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类以上。2022年年底前,纳入国采品种超300个。

 

 

 

 

由此可见,未来几年,国家集采是药械企业躲也躲不过的一场场“大考”,如同此次胰岛素专项集采,医保局仍将会关注临床使用量大的品种,也为未来生物药的集采探索了可能性。

 

有些企业以往对集采是敬而远之,如果有品种被列入采购清单,也会参与报价,但并不是冲着中选去的,或许是时候重新思考一下应对集采的策略了。

 

如果是省级集采或联盟集采,或许可以忍痛放弃局部市场,但是国家集采呢?去拼院内市场的剩余量,或是拼院外市场的药店,对于品牌普药而言,或许不失为一种选择,有些患者还是相信品牌,愿意为此付出溢价的。

 

但对于价格较昂贵的特药,特别是注射剂而言,无论是患者的支付意愿,还是院外拿药院内注射,都会遇到种种障碍。有的肿瘤品种上市后卖了几个亿,进医保后当年冲到十几个亿,集采落标后又被打回到几个亿。

 

是否参与国家集采并降价中选,要根据产品的生命周期、产品管线情况、市场竞争格局、产品推广模式和销售成本等情况综合判断利弊得失。顺势而为可借顺势的力,逆势而行要有逆行的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拉底说: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阐述了变的哲学。国家集采的政策和规则在不断变化和演进中,每次的河流都不是同一条河流。

 

身在局中的企业,你是否会趟过国家集采这条河?

 

 

 

 

责任编辑:亦欣

免责声明:本网注重分享,并不意味着赞同本文观点或证实内容的真实性,请仅做参考。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在此向原作者表示感谢。除非无法确认,本网都会注明作者及来源。如有版权异义请及时告知。

推荐文章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