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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一纸通知,全国医院在这件事上格局生变!有人说检查业务「肥差」不再

国家卫健委一纸通知,全国医院在这件事上格局生变!有人说检查业务「肥差」不再

  • 作者: 罗春昊
  • 来源:健康界
  • 发布时间:2021-11-30 10:52

国家卫健委一纸通知,全国医院在这件事上格局生变!有人说检查业务「肥差」不再

【概要描述】十几年一直悬而未定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一事,近日有了新进展。

  • 作者: 罗春昊
  • 来源:健康界
  • 发布时间:2021-11-3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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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看到「HR」,可能不只是「公司人力资源」的代名词,还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统一标识。」

 

十几年一直悬而未定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一事,近日有了新进展。11月26日,医政医管局发布《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之后检查检验结果上,有「全国HR」、「京津冀HR」、「北京市西城区HR」标识的检验结果,可在标注范围内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可以减少患者重复检查费用,有利于整个国家医保控费。」达康医疗董事长陈少波对健康界表示。目前,新冠核酸检测是全国互认范围最广的检验项目。规定时间内的「核酸阴性」、「绿码」成为各省之间默认的「通行证」。

 

而医院之间检查检验结果能否像核酸检测结果一样?还需进一步探索方案,但长期以来,技术标准不一致、责任归属无法律保障、医疗检验机构之间无法达到「同质化」、甚至在「室间质评」时「抄作业」、医生患者观念难以转变等现象和问题显现。

 

《征求意见稿》一发布,有人叫好,有人唱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AB面凸显。

 

 

「结果互认」早有提及

 

 

21年前,原国家卫生部等8部委曾联合发文《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一节中专门提及:要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

 

2006年,原卫生部发布通知,这也是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制度第一次在中国提及并实施。随后,各部委于2010年、2012年、2013年、2016年相继出台相关文件。直到2021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进明显加速。7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92号)。

 

健康界梳理发现,以上文件,虽大多有提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但并非单独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文件,日前,医政医管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预示着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或将加速落地。

 

 

十五年为何实施起来困难重重?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

 

 

「如果全面实施结果互认,绩效势必会受到影响。」某三甲医院检验科主任对健康界表示。

 

但长期以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起来困难重重。自取消药品加成,检验科成为医院营收的「补给之地」,医院检查检验费用占比较高。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虽被官方文件多次强调,但因绩效、收入等问题,有些医院内部实行「软抵制」或不曾注意文件存在而无动于衷。

 

此外,之所以互认困难,时效性也有较大影响。「有些检查结果有时效性,不能互认。比如血糖。今天的值和几天后的,肯定没有可比性。有些必须互认,比如传染病四项(乙肝、丙肝、艾滋病抗体、梅毒抗体)这些结果短时间内没有大的改变,没必要重复检查。」上述三甲医院检验科主任表示。

 

也就是说,检查检验结果的「一致性、可比性」不应成为是「互认」的唯一条件,是否「互认」,关键还在于看检验报告的临床适应性,看临床医生诊治疾病的能力以及对「互认」的态度,是否真正满足临床需求。

 

比如,在不满足临床需求或临床适应性的情况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这几种情况可不参与「互认」:

 

 

 

 

除了会影响科室绩效,「互认困难不单单是时效性问题,各级实验室发展不平衡,无法达到『同质化』,也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上述三甲医院检验科主任补充道。

 

关于「同质化」,《征求意见稿》中虽提及不同等级医院要参与「室间质评」,但可能会出现「抄作业现象」,也就是说实验室实际质量与「质评」结果可能不完全相符。三甲医院检验科主任向健康界透露。

 

此外,责任划分上一直不明确。「如果按照上一家医院的检查结果做了治疗,出现了严重的医疗事故,到底是谁的责任?」检验科医生提出疑问。医生处方、拍的片子,都是一种法律凭证。

 
「如果有检查错误,以错误的结果治疗,医院符合互认的情况下,医院应该没有责任,属于检查医院的过错,但实际上都没有这么简单,细则上还得分情况如何互认等。」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辉告诉健康界。

 

另外,不同级别的互认尚存困难,一位患者说,「我们那儿实施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级低的认等级高的,等级高的不认等级低的。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毕竟等级低的医院设备更换没有高等级的频繁和先进。」

 
因为设备、人员配备等问题,等级低医院实验室配置不足,如何让等级高的医院认等级低的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也是个问题。

 

 

《征求意见稿》提出新管理办法 打消医务人员的疑虑
 

 

 

针对上述问题,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新管理办法作出了回应。在医院科室绩效上,《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将医务人员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情况纳入本机构绩效分配考核机制。责任划分上,《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六条明确表示:医疗机构出具错误检查检验结果导致医疗事故的,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在法律层面,需要通过立法明确临床医生可以使用外院检查结果,或明确规定,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部分认可外院检查检验报告。

 

这一规范,让尚存疑虑的医务人员暂时打消疑虑的同时,对开片的医生,会不会是种「潜在压力」?由此可见,科室间质评、医务人员素质提升尤为重要。

 

2019年96.24%的三级公立医院参加了国家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同比增长14.36个百分点(见图1),医院参加国家室间质评的主动性明显提升,临床检验项目参加率和通过率分别稳定在73.87%、96.50%的水平。这为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打下基础。

 

 

 

 

那么,各级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都准备好了吗?其实不然,设备是否待更新、医务人员关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培训、医患之间的沟通等,仍需进一步落实。

 

 

医院检查科室或将萎缩?利好了谁?

 

 

《征求意见稿》一出,多个声音表示,整体检查检验量变小了,包括医院检验科、影像科室在内的检查检验市场会不会萎缩?「目前对医院和科室影响较小,因为都是一些基础检查互认,一些影响到手术的,还是会重新做检查。」某三甲妇幼保健院医学影像科主任告诉健康界。

 

「不可能立刻有影响,还需要一个过程。」陈少波也表示。有趣的是,从表面上看,医院之间的检查结果互认,不利于第三方检查检验机构,因为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意味着总检查量下降,整个检查检验市场的萎缩。

 

但在分级诊疗的大环境下,实现检查结果互认只能依靠独立第三方检验机构。这是因为,长期以来,政府没有更多财力支持公立医院「清洗」,比如设备更新换代、人才投入等,这时候需要第三方检测机构,需要一个集约化检验结果的医疗机构。

 

虽有唱衰,但也有利好的一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之前,第三方检测机构患者来源是问题,医生接纳院外检测结果并愿意将患者介绍到其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这是核心。」陈少波补充道。此外,医院成本上涨或是下降,子弹仍需飞一会儿。

 

目前大多数医院仍使用传统胶片,或传统胶片+电子胶片相结合的模式,仅有少数地方完全使用电子胶片。10月21日,发布会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张平答记者问时表示,「浙江今年推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我们取名为「浙医互认」,实现93项检验结果,183项影像资料互联互通互认,占高频检查检验项目的80%。 」

 

同一发布会上,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王纲表示,浙江建设市域「影像云」,累计节约患者胶片费用3.3亿元。节省费用,离不开信息化的建设。《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医疗机构职责」,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医联体牵头医院,应推进医联体内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

 

 

 

 

如此看来,医院或将更注重信息化的建设,同时利好医院IT和公卫IT行业。除了医院、区域信息化的建设、法律上需要对责任归属划分外,想要真正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医院医生、患者就医观念的转变、绩效分配收入是否真正体现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能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在医院「室间置评」时「抄作业」现象的识别与检测,都至关重要。

 

正如陈少波所言:「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观念转变尤为重要。

 

 

 

 

 

责任编辑: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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