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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0万!6名院长“落马”,县域医院院长占一半!

5140万!6名院长“落马”,县域医院院长占一半!

  • 作者:郎微
  • 来源:县域卫生传媒
  • 发布时间:2021-11-06 16:37

5140万!6名院长“落马”,县域医院院长占一半!

【概要描述】药品、器械、耗材采购,四川省6名医院院长因贪腐栽倒在“老地方”。

  • 作者:郎微
  • 来源:县域卫生传媒
  • 发布时间:2021-11-0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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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领域反腐风暴再起。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典型案例,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这是四川省自去年开展多个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以来,单独聚焦医疗卫生领域典型问题进行的首次通报曝光。本次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均涉及医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或药品采购等环节收受贿赂问题。

 

 

01

六起腐败案例 县域医院院长占比一半

 

01

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张晓明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等工作中收受贿赂等问题。

2003年至2020年,张晓明利用担任九龙中心卫生院院长,县第二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器械、耗材采购及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回扣共计1654万余元。同时,张晓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张晓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2

平昌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学荣在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等工作中收受贿赂等问题。

2014年至2021年,刘学荣利用担任县医院党总支书记、党委副书记、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疗耗材采购以及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医药公司、医疗器械公司等所送现金和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570万余元。同时,刘学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刘学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3

汶川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刘辉贵在医疗设备采购等工作中收受贿赂问题。

2013年至2019年,刘辉贵利用担任县医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在耗材款拨付、医疗设备采购及项目款拨付等方面为供应商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多个设备供应商所送现金共计41万元。2021年5月,刘辉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4

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在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等工作中收受贿赂等问题。

2003年至2020年,李元峰利用担任省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王某向省医院销售医疗设备、耗材提供帮助,先后29次收受王某所送现金及美元;为刘某向省医院销售药品提供帮助,先后11次收受刘某所送现金及刘某为其支付的购房款、装修费。李元峰收受王某等9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18万余元。同时,李元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李元峰受到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处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5

绵阳市妇幼保健中心原党委书记杜继宇在医疗设备采购等工作中收受贿赂等问题。

2017年至2020年,杜继宇利用担任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市妇幼保健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医疗耗材供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99万余元。同时,杜继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杜继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6

甘孜州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王波在药品采购和入库等工作中收受贿赂等问题。

2004年至2019年,王波利用担任州医院药剂科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采购和入库、更换新品种药、供药回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多个药品供应商所送现金共计258万元。同时,王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王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处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2

顶风作案屡见不鲜 多部门联合重锤医疗腐败

 

医疗行业一直以来都是腐败的高发地,行贿受贿屡禁不止。据中国县域卫生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21年以来,就有50余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为中纪委2021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明确提出,2021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保险、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事实上,为促进医务人员廉洁从业,近年来国家针对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发布修订了多条整治文件。

 

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2021年8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2021年8月,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2021年4月,国家卫健委等9部门印发《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推进升级完善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文件,修订形成《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

 

今年6月,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彭新林曾在采访中表示,今年以来,医疗卫生领域正风反腐相关措施密集发布,包括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加大,主要目的还是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新风,巩固“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的反腐高压态势。

 

如何从源头上铲除医疗领域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彭新林建议,需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运用发展、改革、管理、监督等办法。

 

同时,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看来,加强对医院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有利于从法治反腐的角度规范医院的运行,也有利于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医生处方权行使实行全程监督和制约,减少医院寻租和实施腐败的空间。让医院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医院内部的腐败问题,清除医疗领域的腐败毒瘤。

 

 

 

 

责任编辑: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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