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引社会办医机构参与家庭医生服务!这一地这样办!
- 作者:
- 来源:新医界
- 发布时间:2021-10-27 15:16
指引社会办医机构参与家庭医生服务!这一地这样办!
【概要描述】近期(9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卫健委等9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郑州市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实施办法的通知》。
- 作者:
- 来源:新医界
- 发布时间:2021-10-27 15:16
鼓励“医养结合”服务发展,指引社会办医机构参与家庭医生服务!近期(9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卫健委等9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郑州市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不断扩大市内医养结合服务供给,郑州市政府将不再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作规划限制,支持社会力量新办医养结合机构。
同时鼓励由街道、社区提供场地,社会力量举办护理中心(站)等,开展社区“嵌入式、小型化、连锁化”医养结合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
社会办医疗机构 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指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 号)文件精神,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一、有关条件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8〕35号)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 2019 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19〕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构资质
1.社会办一级医疗机构。应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全科医疗诊疗科目,具备与签约服务相适应的人员及设施设备。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事件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近三年内未发生定性为主要责任以上的医疗事故或发生重大医院感染事件的。
2.已经纳入医保定点,近三年内医保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无医保违规被暂停、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情况。
(二)人员资质
机构内至少具备全科医学执业医师 1 名,且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专业执业医师以及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协作团队。
(三)服务承诺
机构承担所辖范围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其工作质量纳入属地化管理,接受签约服务质量考核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四)信息化能力
机构应使用郑州市社区卫生服务系统和属地签约转诊系统,具备相关信息系统。
(五)运营要求
具有一定的服务辖区和服务人口,具有保证机构长期稳定运营、签约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的配套管理政策和流程规范。
二、监督管理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医疗机构应加强业务及信息安全等综合监管,每年组织考评,明确考核评价退出机制,对于评价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应停止服务。
今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新闻发布会表示,未来将支持鼓励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按照规定可以享受税费优惠、土地等政策、强化医保支持。以前新办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时间比较长,这次做出明确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正式运营三个月后就可以申请医保定点,医保部门要在三个月之内进行医保定点的评估。通过这些“放管服”的改革措施,社会力量办的医养结合机构得到蓬勃发展,占比超过70%。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质量。
相信未来,各地还会落地推进更多措施方案,进一步支持民办医养结合机构长久发展。而随着医养结合机构的发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也会得以进一步覆盖,走进社区,走进家庭,不妨为民营医疗机构提升服务口碑的绝佳机遇。
责任编辑:亦欣
免责声明:本网注重分享,并不意味着赞同本文观点或证实内容的真实性,请仅做参考。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在此向原作者表示感谢。除非无法确认,本网都会注明作者及来源。如有版权异义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