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五部委:公立医院可“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医保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
- 作者:
-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
- 发布时间:2021-09-07 09:49
国家五部委:公立医院可“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医保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
【概要描述】完善公立医院收入中可用于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资金管理政策,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公立医院成本管控,提高运营效率,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技术发展、水平发展、服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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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07 09:49
医务人员翘首期待的薪酬制度改革政策终于官宣了。8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医院可以根据自身要求,自主设立体现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医院内部分配要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的价值,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医保结余留用金用于绩效。随着指导意见的印发,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将开始加速。小编在此对《指导意见》进行了梳理,供大家学习。

薪酬怎么定?
《指导意见》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会同公立医院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医疗行业特点和医院财务状况、功能定位、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根据“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
薪酬怎么发?
《指导意见》指出,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同时,给出了自主分配的几种方式。
“有效激励”如何体现?
在自主分配的过程中,《指导意见》对“有效激励”提出五个方向:
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如何建立健全?
《指导意见》指出,公立医院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医保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当条件人员收入水平、公立医院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合理确定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
考核怎么考?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主要是制定并落实三个考核办法。
经费怎么来?
关于经费来源,《指导意见》给出了三个途径。
二是政府投入。《指导意见》指出,落实政府投入政策。(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公立医院改革文件里对政府的投入做了说明,即各级政府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
落实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是医院管控。《指导意见》指出,公立医院应完善内部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医保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
完善公立医院收入中可用于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资金管理政策,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公立医院成本管控,提高运营效率,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技术发展、水平发展、服务发展。
责任编辑:亦欣